对外交流

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3-11 16:00:11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关于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遴选范围及整体要求

遴选范围:我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同项目的遴选范围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各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86)。

(二)整体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及各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网上申请:3月25日17:00前

申请人务必按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需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公派与学校联培项目),提交申请(申报项目批次名称为“202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类)”,项目名称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并于3月25日17:00前将留基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各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及申请材料说明。

   (二)学院审核推荐:3月26日-4月1日

各学院需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党委对申请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把关。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微人大-教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公派与校联培项目管理),将院系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推荐到研究生院,打印审核推荐表后,由主管院长和党委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和党委公章后与学生申报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学院需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yjsypyb@ruc.edu.cn。以上时间节点为4月1日17:00前。

   (三)研究生院审核推荐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同时结合个人意愿和校方要求,自行与外方院校联系,了解学校可选专业及导师信息,熟悉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外方院校规定的申报材料,及时向外方院校提交申请(具体截止日期以外方要求为准)。

(二)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三)具体项目信息可通过项目检索查询(https://bg.csc.edu.cn/)。

(四)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卢老师(电话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电话62511221)。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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